在旧石器时期“茹毛饮血”“食草木之食,以禽兽之皮”

荒古时代

最初,人类把动物的兽皮裹在脚上,再把毛皮割成皮条,将毛皮在足部捆扎,这样人们就创造了人类最原始的裹足皮(鞋)。

随着人类的智力和技术不断的进步,又充分利用更广泛的制鞋材料—植物叶茎。用简单的工具编织成草鞋。故史书上常把兽皮和草茎作为最古老的鞋材。

皮鞋和草鞋被称为最古老的鞋类。

商周战国、春秋战国(公元前1766–公元249)

殷商时代丝纺织业有很大的发展,开始用丝织品做色彩斑斓的缎面鞋

战国七雄的战斗,推动了中国服饰的一次大革命–胡服骑射。赵武灵王是服式的改革者。为适应战争的需要,引进了西北地区胡人的穿戴,短衣、长裤和革靴。从此,既便于泥沼寒冷之地行走又便于马背骑乘的鞋饰–靴子盛行了两千年。隋唐宋元明几乎代代皆穿用,直到清朝才改为布制的靴子。

秦代、汉代(公元前221—公元220)

秦汉时期皮革资源多,穿皮鞋是生活简朴的表现。此外有履(用丝绸制作)、屐(木鞋)、不借(草鞋)。

秦汉时期男女款已显区别,男人穿方头鞋履,表示阳刚从天(天方地圆说)。女人则穿圆头鞋,意喻温和圆顺从夫。

汉代贵族死后鞋穿金缕玉履,配套金缕玉衣。

魏晋、南北朝(公元280–公元585)

北方常用的靴子相继在中原流行。

靴子一般用兽皮为面料,男女通用,但不能作为正式礼服使用,穿靴不得入殿。

当时最盛行的是木履和丝履,木履即为用木料制成的鞋,亦称木屐,上至天子,下至文人、上庶都穿木屐。

屐为木底下装前后两个齿的鞋,便于在雨水泥地中行走。

隋、唐、五代(公元589–公元907)

隋唐是服饰文化发展的的鼎盛时期。

靴子常用彩皮或织锦制成尖头短靴,靴上镶嵌珠宝。贵夫人的履大多大多具有各种各样装饰精美的高耸履头,最高达30厘米。

民间崇尚手工编制鞋履,喜爱穿蒲草编织的履。

麻线鞋属凉鞋类。古时以麻线为底,丝绳为帮编织而成,鞋面组织朗疏,中间透空,始于唐代。麻线鞋轻便,还可以用麻线织成各种花样。开元以后,妇女多着此鞋,颜色以本色为多,亦有染成彩色者。此为仿制品。

隋唐时期,民族交流,社会开放,少数民族的鞋饰传入中原。当时流行胡地的翘头鞋、勾头鞋等时尚鞋饰。这是其中一种样式。

唐代高缦鞋:高缦,是指鞋头高耸部分。大唐帝国进入社会发展鼎盛时期,鞋缦造型亦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,这双唐三彩鞋为典型的唐代卷云式高缦鞋形制。

唐代鞋履高耸的头部经常突出两个尖角,好似分梢,男女皆穿。又称"歧头鞋"。该鞋形制始于西周,唐代沿袭,宋后渐没。

民间鞋履
春来新插翠云钗,尚着云头踏殿鞋。

欲得君王回一顾,争扶玉辇下进阶。—–唐 王崖《宫词》

宋、辽、金、元(公元960–公元1333)

宋朝缠足愈演愈烈。缠足履(三寸金莲)演变出不同的性质,把唐朝崇尚的“小头鞋履”推到了三寸为美的程度。金莲小脚在宋代已经与洛阳艳丽的牡丹、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。

人推波助澜造出了“金莲文化”。一般劳动大众不缠足,穿平头鞋、圆口鞋、蒲草鞋。

元代时,女性不裹脚,会被视为奇耻大辱。

唐后主李煜荒嬉朝政,整日沉湎于声色犬马,一位妃嫔为得到李煜的宠幸,用帛缠足,屈上作新月状,以完成一种在金莲高台上跳动的舞蹈。此后,这位妃嫔为了能保持这种舞蹈的绝技,维持李后主对她的宠幸,便常用白菱紧裹双足,久而久之,便把脚裹成了“红菱型”“新月形”。

辽金元都是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,在与汉人交流和学习中,服饰鞋履户汉交融,但以靴为主,花式繁多:计有朝靴、花靴、旱靴、钉靴等

明代鞋形器 :一种鞋楦样式的石头

凤头银鞋: 明代的凤头鞋。凤头鞋向来是中国古代妇女喜爱的鞋饰,从唐代杨贵妃到清代命妇常穿凤头履。此时代凤头鞋的凤头朝后,造成回眸顾盼之势,与山东邹县明墓出土的凤头石鞋形制相同。

金莲旧时指缠足妇女的纤足。后引申为小脚鞋。其起源众说纷纭,史学界一般认为金莲始自五代南唐。李后主令宫女睿娘用帛缠足成弓状,在金制莲花台上跳舞,故称"三寸金莲"。后从宫廷到民间,形成妇女纤足以小为美、为贵的民俗。

宋辽时期,契丹、女真族以武力侵入中原,草原鞋饰文化在汉民中渗透,特别是北方民族穿革靴的习俗广为流传,这是民间用靴形制成的口哨玩具。

明、清时代(公元1368–公元1911)

明恢复汉唐的服饰鞋履,百官上朝穿与唐相同的靴履,出皮革制作外,也有毡、缎等织物制成。但必须染成黑色,俗称“皂履”。鞋底用木头做成一定的厚度,外涂一层白粉,因而又称“粉底皂靴”。

民间女子仍以三寸金莲为俗,此时,出现了高跟缠足鞋,一般跟高达4~5厘米。

清代强行推荐民族服饰,妇女喜穿木底鞋,中间脚心部分有一块10厘米左右的木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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